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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条件: A: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,自然人或其他组织。 B:具有良好的品牌经营意识,认同金大祥的品牌理念及运营模式。 C:熟悉当地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。 D: 拥有经营所必需的资金、场地及人才。 E:具有一定的商业背景、经商经验及经营管理能力,具有珠宝经营经验为佳。 F:服从总部管理,配合总部的市场运作。 加盟细则: A:加盟商免收加盟费及管理费。 B:加盟履约支持金3万元/2年、5万元/3年,合同终止时不对品牌造 成损害的加盟商可全额退还支持金。 C:不要求加盟商向公司进货,但需支持所出售商品质量符合规定。 D: 加盟单店的投资额不得低于300万元。